《爱情公寓》先是因内容多处涉及抄袭而饱受争议,近日,又因影版与剧版的版权争议而备受关注。
电影《爱情公寓》上映前夕,没有预告,没有点映,却依旧上了热搜榜。
影版《爱情公寓》“十年之期,原班人马再聚首”这种充满了回忆杀的宣传,不免让大家对其与剧版进行关联性想象。
6月7日,微博ID为“爱情公寓电视剧”的认证微博发布《爱情公寓》搞事情版预告,为影版《爱情公寓》宣传造势。
8月6日,微博ID为“爱情公寓”的认证微博发文称,“《爱情公寓》是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版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并同时发布了多张证明其版权所有的证据照片。
在上述微博发布几个小时之后,微博ID为“电影爱情公寓官微”的认证微博发布了关于电影《爱情公寓》的版权的重要声明。
声明称,“高格”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先生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版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同时也发布了相关版权所有证明材料。
以“爱情公寓”四个字的认证微博账号就有三家,普通吃瓜群众,对其认证的真实身份都无法确认,更别提各自为其权利所属而晒出的各样证据。
笔者对两家分别上传的关于影视剧《爱情公寓》续集开发声明进行了对比。
从两份声明的内容来看,联凡确实授予了高格《爱情公寓》的续集开发权利,然而在两家公司各自出具的声明中,对权力归属的约束细节不够明确。笔者认为单凭两份授权声明是无法确定电影版《爱情公寓》的版权归属的。
8月10日电影《爱情公寓》即将上映,在8月6日联凡作出的声明中有提及对电影《爱情公寓》的禁播请求,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未见有任何关于其会停播的确切消息。
目前虽无法确认影版《爱情公寓》是否侵权,但是对其是否侵权的相关报道已占领各大媒体头条。这不免让人产生其蹭热度的联想。
当各种质疑之声铺天盖地,你是否还会为电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