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由黑洞照片引发的舆情风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拍出了中国图片商业版权业的“黑洞”。一些商业图片网站凭借垄断的市场地位,一方面长期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图片版权,甚至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照片“据为己有”;另一方面大搞“碰瓷维权”“钓鱼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如此盈利模式,引发众怒不足为奇。
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能把此次舆情爆发当作简单的情绪宣泄,更有价值的,是把此次事件作为全社会深入思考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契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但在具体社会实践中是什么才是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图片公司保护图片作品的著作权是理所应当的,《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中,对于图片作品、图片作品权属、作品使用、侵权责任等都有明确规范。但未曾想,这种权利的保护却演变成一些商人牟取暴利的遮羞布。从保护到滥用,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是企业的贪婪。
事实上,包括图片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是一种保护创新的利益平衡,意在通过设置一定垄断权来刺激创新主体、激发创新动能,而不是建立一个个森严的壁垒,让所有人动辄得咎,只能“花钱消灾”。在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切莫让一些“以保护之名渔利”的行为给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抹了黑。如何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并在著作权保护和传播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是视觉中国事件之后,业界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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