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开课主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张祥先生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咨询和专利诉讼等。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机械制造、机械电子、机械自动化控制、光学成像,通信技术。
张祥先生于2007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08年取得了律师资格。张祥先生自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以来,每年处理大量与专利审查业务相关的案件以及与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相关的案件。
张祥先生于2002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机械电子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以及技术经济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3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4月~2007年7月期间工作于宝洁工业有限公司(P&G),任项目经理职位。
张祥先生于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研修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课程,2015年8~12月期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美国John Marshall Law School学习知识产权法,并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
张祥先生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
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互诉系列案(专利侵权及无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代表三星公司,全球和解;
-
意美森 v 三星,专利侵权及专利无效纠纷案,代表三星,全球和解;
-
朗科 v 三星,专利权无效纠纷案,代表三星获胜;
-
福建伊时代公司 v 三星公司,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案,代表三星获胜;
-
江苏凌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v 北京拜克洛克公司(OFO共享单车),专利侵权行政保护案件,代表OFO获胜;
-
某个人 v 伟创力公司,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案,代表伟创力获胜;
-
达涅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v 西门子工业公司,专利权无效纠纷案,代表西门子公司获胜;
-
元山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v 台湾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无效纠纷案,代表台达公司获胜;
-
地尔汉宇V雷利,专利权无效纠纷案,代表雷利公司获胜。
张祥先生发表的文章或书籍包括:
-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 to: Patents 2019》书籍之第十章: “Chapter 10 China”, Global Legal Group, 2018;
-
《FRAND案例精选》书籍,顾问组成员,科学出版社,2018;
-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Royalty Calculation in
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Asia IP annual, 2018;
-
“China’s evolving patent system”, AIPLA
annual 2015;
-
“专利侵权诉讼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启示”,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2014;
-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对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的思考”,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被评选为优秀论文一等奖),2012;
-
“Making Most of the Patent Law”, Managing
IP, China IP Focus 2011;
-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解释之我见”,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2010。
张祥先生作过的演讲包括:
-
“恶意专利诉讼/投诉及规制”,第六届创新中国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等主办,2018;
-
“证据交换规则完善-代理人视角”,第二届“三知论坛”,知之汇、知产力、知产宝联合主办,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2017;
-
“Use of Utility Model in China”, 柳沈律师事务所于美国芝加哥主办的研讨会, 2015;
-
“关于创造性判断中非显而易见性的探讨”,法院、专利局及专利代理机构业务交流会,2015;
-
“关于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思考”,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2012。
张祥先生参与过的课题项目包括:
-
“中国加入专利法条约(PLT)可行性研究”,中国专利局牵头项目,2015;
-
“中国专利费用体系改革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牵头项目,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