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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驳回“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63件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2020年03月05日 15:4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0人参与   0评论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问题。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李文亮”涉疫情标志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到44件“李文亮”文字商标申请,其中8件已撤回,其余均已实施管控,将依法予以驳回。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部门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并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类似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均将依法予以驳回。

  在开通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疫情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对进入审查阶段的管控商标依法予以驳回。例如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予驳回。

  为有效保障真正有需求的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同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依法驳回可能发生的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商标审查标准,依法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商标法及《规范商标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通报力度,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

本文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4DsczlmPma7MEB4kyc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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